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庭审现场刘鑫再次否认锁门
原标题:江歌案二审正在庭审中: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今天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此案于1月1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后刘鑫提出上诉。目前,庭审已经进行了三个小时,还在进行中。法院审理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