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黑处有什么》导演王一淳在微博发布长文,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文中,她表示自己干了一年活却没拿到一分钱,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还要倒找欢喜传媒129万元。随后,欢喜传媒回应王一淳的举报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这起引发热议的纠纷背后,究竟暗含哪些行业痛点?它们又该如何解决? 

  6月17日,律师王军、王朝晖连线做客电影频道《今日影评》节目,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广大观众朋友评析这起纠纷。 

  纠纷基于履行争议 

  举报之后必有答复 

  出品方与导演各执一词,究竟孰对孰错?担任过数十部影视作品法律顾问的王军律师向《今日影评》指出,结合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和一、二审判决书可以得出该事件的基本概要: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王一淳导演的公司河南静深影业有限公司开发和承制这部电影,双方设定了共管账户,约定共管账户内的资金的使用得到投资方(甲方)的签字、批准和监管,在这种情况之下,甲方认为导演的承制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一、二审法院也认定承制公司存在违反合同共管账户甲方签批权的约定。“双方争议的一个基础前提,本质上是双方在电影承制合同履行方面出现的履行争议。” 

  就双方争议过程中涉及到的“偷税漏税”争议,深耕税务领域多年的王朝晖律师也在《今日影评》连线中发表专业见解。透过目前公开的信息,王朝晖指出,税务相关的当事人应当不包括欢喜传媒。据他介绍,在税务机关接受实名举报的过程中,如果主体上有问题,可能就需要退回、重新补证材料,如果主体没有问题,则要看现有材料能否构成偷税。“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最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给举报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行业雷区在线答疑 

  税务合规强化沟通 

  透过复盘,一些行业的共性问题也突出显现。王军对《今日影评》指出,创作者和投资者之间应当建立一个平等沟通、换位思考和尊重契约精神的机制,对于承制工作本身,也并不单纯指拍摄,更要涵盖合同的签署管理、演职人员选任、行政及财务流程管理等体系化、流程性的工作,双方都应该反思其中的适配性。合作中应如何避免此类雷区?王军继续表示,双方在正式签署合同前要对核心问题达成共识,要确定包括编剧、导演等人员劳务在内的预算明细金额,确定签署主体、支付方式,更要明确解除、变更、中止合同的处理方法。 

  未来,影视行业还需要警惕哪些问题?王朝晖向《今日影评》直言,首要的就是对于税收的认识问题,近年来的税务大案也在提醒这种意识的必要性,大家都要知道红线在哪,所有纳税工作都要以税务合规为前提。王军也对《今日影评》表示,创作者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合同谈判能力,资方则应在对未来电影投资收益可能性做出评估之后,给予创作者更多理解并强化沟通,此外未来可能出台的相应示范文本,也会对指引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有所帮助。 

  据悉,电影文化评论类日播栏目《今日影评》每晚19:45档于CCTV-6电影频道播出,周一至周日黄金时间,点亮你每一个光影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