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要跟老公离婚了,但是两个人一直都没有签好离婚协议书,主要是因为房子的问题还没有商量好。两个人住的房子是农村自建房,她真的不懂,离婚农村自建房如何分配?

一般来说,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考虑如何分割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时,首先需要分析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有一个最简单的概念,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所建,婚后无翻建、新建等情况,那么房屋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而倘若该房屋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或者婚后另一方参与了翻建、新建等,那么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已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双方有权要求法院就房屋所有权予以分割。

当然了,在农村建房子是需要审批的,如果自建房是违法建筑,法院大多数情况下对此是不予处理的。不过此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只主张要求分割搭建房屋所花的材料费用,法院一般是可以支持的。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这个自建房当初盖的时候,是父母支持的。

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建造时是以子女的名义申请建房的,该自建房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得看该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的。

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会将其视为赠送给子女个人的,那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婚后建造一般视为是赠送给子女夫妻双方的,那该房屋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这是婚后盖的房子,并且父母明确表示只会送给自己的孩子,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个人财产。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子女的配偶才有权权分得房产。

关于宅基地房屋的分割,因房屋涉及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需要离婚后就房屋利益归属另行起诉。

所以说,农村自建房的情况是很复杂的,跟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因此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用益物权,离婚时只能对附着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作出分割,并不能对宅基地本身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