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孩子都在刷短视频或者是直播,因此出了很多未成年打赏主播的事情,不少家长都被气疯了。最近,主播怂恿15岁男孩半月打赏9万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先生收到了一大堆银行卡的消费短信,迅速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之下,15岁的儿子表示这些钱是自己花出去的,是为了打赏主播。


王先生说,当时儿子跟主播使用文字聊天,明确告诉对方自己是“未成年人”,主播回了信息说我知道。


其实,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无数起了。基于此类的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不仅影响了孩子的学业、健康,也给原本就急需用钱及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后来出了规定,未满八周岁的小孩向主播打赏出去的金钱,因为小孩的行为能力问题,是可以被追讨回来的。


针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所实施的行为需与智力、能力、年龄相适应、相匹配,如何判断行为是否相适应,这就需要结合具体事件具体分析了。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相匹配的行为或活动,未满八周岁的孩童则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代为实施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


他们是一种懵懂的状态,无法意识到超过其行为能力的标准与界限,比如大额打赏主播的情形,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无法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性质,同时缺乏对金钱和价值的认知,以及这一系列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相比自制力和辨别能力都较差,因此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是务实的选择。


很多时候,未成年人都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父母的银行账号充值打赏。家长就需举证证明自己并不知情,孩子未取得其允许。


若家长采取放任默许态度,或无法证明充值行为系孩子所为,那么,充值打赏行为就很难以“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未予追认”而被认定无效。